很多朋友都知道
在发生交通事故后
要在第一时间报警
并保护好现场
然而
撞倒交通设施后
对损坏的交通设施不管不顾,一走了之
就得小心了
当心构成肇事逃逸
事情是这样的......
11月3日14时许
江夏区交通大队视频巡查工作人员发现
在文化大道一股机动车道旁的隔离护栏被车辆撞翻
立即通知汉警快骑机动组民警到现场查看
民警到现场后,未发现肇事车辆及驾驶员
隔离护栏损坏严重,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
随后,民警通过调取事故路段周边的视频监控
锁定了肇事车辆系一辆号牌为鄂01***51的多功能拖拉机
经查实
原来是在11月3日下午
汪某松驾驶牌照为鄂01***51的多功能拖拉机
在文化大道与谭鑫培路路口行驶时
因避让一辆二轮电动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偏离行驶方向
车辆右前方与隔离护栏相撞
但是,事发后汪某松并未拨打报警电话
只是将护栏移到路边后驾车驶离现场
这原本是一个很轻微的交通事故
但因为驾驶员一走了之了
所以交管部门才对他做出了
罚款2000、行政拘留15日的重罚
法律链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,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,驾驶证记12分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所以蜀黍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
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
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
不能心存侥幸逃逸
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
有交通肇事逃逸或是损害交通安全设施的情况
也要及时报警!
丨来源:江夏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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